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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顺应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2013年,我国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到2017年,“大气十条”确定的目标如期实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改善明显,也有力推动了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结构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基本形成。
但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京津冀地区仍然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近年来大气污染不降反升,反弹比较厉害。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要紧紧扭住“四个重点”,即重点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点区域是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重点时段是秋冬季和初春,重点行业和领域是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领域。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源头防控、重点防治。在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能,提高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集中力量推进散煤治理。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等。
会议要求,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在重点区域继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力有序淘汰不达标的燃煤机组和燃煤小锅炉。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依法整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去年冬天部分地区“煤改气”“煤改电”后,天然气供应出现缺口,群众过冬受影响的现象,会议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会议提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督察等。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启动对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强化督查,将从今年6月持续至明年4月底。强化督查将进一步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治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群众留住更多蓝天。 |